林松江承祖遗不动产址于平西居委五片白宫社一巷1号,瓦屋结构一层,建筑面积94.83m^2,埕地面积12.40m^2。1998年旧城改造被拆迁,2015年回迁不动产址于平西居委明华花园住宅小区19幢301号,建筑面积124.52m^2。因被拆迁不动产契据年久灭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现登报声明。如与上述被拆迁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期满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按有关程序申办回迁不动产的登记手续。
声明人:林松江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