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镇州承祖遗不动产址于兴归居委教授巷3号,钢混结构二层,占地面积70.91m^2,建筑面积111.68m^2(其中叠建面积50.50m^2),埕地面积9.73m^2。1999年旧城改造被拆迁,2000年回迁不动产址于兴归居委府前庄C幢507房,建筑面积102.41m^2。因被拆迁不动产契据年久灭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现登报声明。如与上述被拆迁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期满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按有关程序申办回迁不动产的登记手续。
声明人:肖镇州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