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燕君承祖遗不动产址于新华居委大同巷东三横巷13号,钢混结构二层,住宅折实面积352.26m^2,公共产权分得折实面积28.40m^2,埕地折实面积30.74m^2。2017年旧城改造被拆迁,2018年回迁不动产址于新宫居委锦华帝苑住宅小区第1幢首层8号铺(建筑面积58.45m^2)连二层(建筑面积128.24m^2),第1幢首层9号铺(建筑面积28.82m^2)连二层(建筑面积60.86m^2)。因被拆迁不动产契据年久灭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现登报声明。如与上述被拆迁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期满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按有关程序申办回迁不动产的登记手续。
声明人:周燕君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