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清棉遗失肖清国(已故)与汕头市锦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2005年3月7日签订位于潮阳区锦华花园C7栋503号房(面积87.80m^2)的《回迁安置协议书》一份,声明作废。如有异议者,请自登报之日起15天内向汕头市锦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 2025年7月26日
肖清棉遗失肖清国(已故)与汕头市锦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2005年3月7日签订位于潮阳区锦华花园C7栋503号房(面积87.80m^2)的《回迁安置协议书》一份,声明作废。如有异议者,请自登报之日起15天内向汕头市锦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
202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