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汕头法院5个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5年度案例》
日期:07-14
近日,由国家法官学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编著的《中国法院2025年度案例》已出版发行,汕头法院共有5个案例成功入选。
记者从汕头中院获悉,这5个案例分别是:1、《行为人为规避高税额故意以免证低税税则号报关进口货物的责任认定——陈某走私普通货物案》,作者:汕头中院周洵升、黄俊娇;2、《行为人借故生非,施加轻微威胁索要确定数额“赔偿”的犯罪认定——蔡某寻衅滋事案》,作者:汕头中院黄俊娇;3、《刑事案件中为查明固体废物危险特性进行鉴别产生的鉴定费用,不应当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由赔偿义务人承担——市生态环境局诉陈某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作者:汕头中院陈壮丽、周司琪;4、《“网络大V”侵犯竞争对手名誉权的行为认定——甲科技公司诉郝某等网络侵权责任案》,作者:潮阳法院曹思漫、周昭宏;5、《肖像权纠纷中赔礼道歉的适用——张某诉林某某肖像权案》,作者:潮阳法院曹思漫、姚静云。 本报记者 陈 敏 通讯员 罗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