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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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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优化包容审慎监管 建设汕头法治化营商环境

日期: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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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理论与实践       上一篇    下一篇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如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提高涉企服务效能,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所在。本文结合当前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现状,就包容审慎监管存在的实施困难,探讨相应的优化路径。

  一、我市开展包容审慎监管的现状调查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在政策依据上,运用《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以及我市实施方案,尤其是今年在全省率先印发实施《汕头市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优化营商环境若干工作措施》,为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了基本遵循。在主要形式上,探索实施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度、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非现场执法等柔性执法方式,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在执行情况上,据2024年统计数据,全市实有商事主体约55.57万家,行政执法总量约10万宗,其中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分别占行政执法总量的90.9%、8.6%、0.4%,平均每年每家企业被执法频次约为0.18次,一定程度体现各执法部门逐渐树立了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

  二、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难点

  (一)跨部门协同执法效率有待提高。据走访的企业反映,“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模式一次性联合检查的执法部门多、事项多、人员多,造成企业迎检负担重,有违推行跨部门联合监管减轻企业迎检负担的初衷。相关执法部门也反映,在当前以结果为导向的问责方式形势下,尚无法律法规明确执法人员尽职免责情况,造成各执法部门在执法检查中不敢懈怠,加重了其他检查频率,工作趋于形式化。

  (二)执法监管专业化建设滞后。各部门出台的执法标准多种多样且多变,由此滋生对企业整改要求不一致等问题,让企业陷入“不改错、改了更错”的两难处境。各部门自主建设的信息系统相互间无法共享执法信息,落实到基层执法人员上就是一人登录使用多个系统,多次重复性收集不仅浪费公共资源,而且加重企业收集填报材料的负担。

  (三)政企沟通反馈机制不健全。一方面是执法规范性不足影响政府公信力,部分行政部门的执法程序和标准不够规范统一,削弱企业对法治的信任。另一方面是源头化解涉企执法纠纷途径较少,企业对执法合法性缺乏辨别能力,企业诉求往往陷入层层转交办理循环中,造成矛盾化解趋于被动。

  三、包容审慎监管的优化路径

  (一)上层建筑的制度衔接:依法全面规范履行法定职责。靶向施策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以及涉企“综合查一次”等制度机制,建立部门内部涉企执法检查协调机制,完善各行政执法主体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为,防止随意执法扰民扰企,加强沟通衔接,提升部门间联合执法统筹水平。探索尽职免责保护机制消除执法风险顾虑,努力形成“随机之外无检查”“清单之外无事项”“平台之外无运行”“尽职之外无追责”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二)行政执法主体的有效规范: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协作,各执法部门在开展联合检查前“一张表”告知企业执法检查的内容和检查时间,“一张表”反馈检查结果和整改内容,实现“上一次门,查多项事”。打破各部门各层级执法数据壁垒,运用新技术手段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的干扰,实现“无事不扰”与“无处不在”的有机结合。注重对专业领域工作经验丰富的骨干执法人员进行培养和使用,提高团队整体素质水平。

  (三)实现政企间的双向奔赴:促使企业变被动为主动。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强化监管职责严格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学习借鉴深圳、厦门等地关于“非举报不现场核查”机制的实践探索,对特殊重点领域之外的事项,对守法主体无事不扰。加强公权力的监督,畅通执法投诉渠道,准确传递执法部门的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引导企业掌握执法标准,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有效开展自查自改。

  (第二调研组成员:张烁、吴烁、杜梓、胡楷嘉、林郁、陈树楷、黄启澄、杨佳吟、谢威、魏姗)

  指导老师:陈晓东、谭庆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