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向汕头市南信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购汕头家居服专业采购中心第19幢03单元房产,不慎遗失《定制厂房协议》原件壹份(协议编号:Nxjs009),收款收据原件 NO.7783809、N0.7783810,共二张,现声明以上协议书及收据作废。 声明人:周鸿 2025年7月10日
本人向汕头市南信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购汕头家居服专业采购中心第19幢03单元房产,不慎遗失《定制厂房协议》原件壹份(协议编号:Nxjs009),收款收据原件 NO.7783809、N0.7783810,共二张,现声明以上协议书及收据作废。
声明人:周鸿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