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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提升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水平

日期: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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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时政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记者黄泽春)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试点工作,近日,市财政局印发了《汕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四规范、三提升”建立政府采购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裁决受理条件、办事时限、流程规则和文书格式,提升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便民性、专业度和执行力。

  据悉,制定并组织实施《实施细则》是市财政局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改革创新和优化服务的工作举措。《实施细则》共六十一条,分总则、申请和受理、审理、调解、裁决、监督、附则七个章节,重点突出”四个规范”和 “三个提升”。其中,“四个规范”包括:规范行政裁决受理条件,规范行政裁决办事时限,规范行政裁决流程规则,规范行政裁决文书格式;“三个提升”包括:提升投诉处理便民性,提升投诉处理专业度,提升投诉处理执行力。作为汕头市财政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工作规范,《实施细则》有效期为5年。

  近年来,市财政局一直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改革创新和优化服务,以问题为导向,探索建立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制度办法和政府采购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机制,出台相关措施文件,有效提升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水平,助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