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壮雄、林卓雄、林立雄于1995年10月23日向汕头市房地产发展总公司购买位于汕头火车客站综合大楼新楼第三层北区49号房,建筑面积23.58平方米铺面。现购房认购单及《房屋买卖合同》原件丢失,现声明作废,如有异议者请于本声明见报后15天内向汕头市房地产发展总公司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将按有关手续与汕头市房地产发展总公司办理相关《房屋买卖合同》确认并按有关程序办理上述房产征收补偿事宜。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壮雄 林卓雄 林立雄 2025年6月18日
林壮雄、林卓雄、林立雄于1995年10月23日向汕头市房地产发展总公司购买位于汕头火车客站综合大楼新楼第三层北区49号房,建筑面积23.58平方米铺面。现购房认购单及《房屋买卖合同》原件丢失,现声明作废,如有异议者请于本声明见报后15天内向汕头市房地产发展总公司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将按有关手续与汕头市房地产发展总公司办理相关《房屋买卖合同》确认并按有关程序办理上述房产征收补偿事宜。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壮雄 林卓雄 林立雄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