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桃承祖遗不动产址于兴归居委水门直街13号,钢混结构二层,占地面积72.66m^2,建筑面积114.19m^2(其中叠建面积51.27m^2),埕地面积9.74m^2。1997年旧城改造被拆迁,1998年回迁不动产址于兴归居委府东庄G幢412房,建筑面积103.73m^2。因被拆迁不动产契据年久灭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现登报声明。如与上述被拆迁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期满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按有关程序申办回迁不动产的登记手续。
声明人:郭桃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