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陶爱珍及林隆财于2012年2月11日向汕头市长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星湖豪景花园2幢2001房车位189、190,不慎遗失收款收据,号码列:0121138、0121153共2份;现声明以上收款收据作废,如有异议,请于15日内向汕头市长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书面异议。 2025年6月10日
本人陶爱珍及林隆财于2012年2月11日向汕头市长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星湖豪景花园2幢2001房车位189、190,不慎遗失收款收据,号码列:0121138、0121153共2份;现声明以上收款收据作废,如有异议,请于15日内向汕头市长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书面异议。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