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桂銮承祖遗不动产址于兴归居委后池巷4号,钢混结构二层,占地面积74.08m^2,建筑面积118.03m^2[其中叠合面积53.67m^2],埕地面积9.72m^2。1998年旧城改造被拆迁,2007年回迁不动产址于兴归居委宝珠花园C2幢301号房,建筑面积120.00m^2。因被拆迁不动产契据年久灭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现登报声明。如与上述被拆迁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期满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按有关程序申办回迁不动产的登记手续。
声明人:林桂銮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