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10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声 明

日期:05-17
字号:
版面:第03版:国内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人许希婉(身份证号码440520197604054605)系位于汕头市金平区二马路后巷127号301号房的房产(框架结构,建筑面积44.11平方米)的实际房屋权利人。该房产系汕头市升平建筑设计院于2003年分配给本人的福利性住房,并由本人居住使用至2017年9月。该房屋于2017年9月在危房巡查中被封堵,于2022年排危工作中被拆除。因该房产自建成后至今未办理产权确权登记手续,该房产已被纳入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若对上述被征收房产产权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办公室(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北海旁路5号)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声明人将按有关规定与征收办公室办理征收补偿手续。声明人声明上述被征收房产没有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若因该房产存在任何产权纠纷、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等,均由声明人负责解决,所发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声明人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希婉

  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