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喜儿承祖遗不动产址于文光居委赵厝巷15-16号,钢混结构三层,占地面积68.04m^2,建筑面积209.16m^2(其中:铺间面积68.04m^2,叠建面积141.12m^2)。2000年旧城改造被拆迁,2017年回迁不动产址于文光居委赵厝巷回迁楼第一栋首层铺间5号(建筑面积19.74m^2,带阁楼面积103.40m^2)、一栋首层铺间6号(建筑面积14.28m^2,带阁楼面积100.88m^2)、一栋首层铺间7号(建筑面积14.28m^2,带阁楼面积34.00m^2)。因被拆迁不动产契据年久灭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现登报声明。如与上述被拆迁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期满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按有关程序申办回迁不动产的登记手续。
声明人:陈喜儿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