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炳承祖遗不动产址于文光居委中华路57号混合楼房三层壹栋,占地面积78.4平方米,建筑面积255.4平方米(其中:叠合建筑面积177平方米)。2009年旧城改造被拆迁,2009年回迁不动产址于中华路大盐巷住宅区3幢9号铺连二层,建筑面积:首层80.36平方米,二层90.68平方米。因被拆迁不动产契据年久灭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现登报声明。如与上述被拆迁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期满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按有关程序申办回迁不动产的登记手续。
声明人:张炳
202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