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谢永丽向汕头市长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长江路23号新一城商业中心2幢804、805、814号房,不慎遗失收款收据3张,号码列:0124971、0124914、0124610。现声明以上收款收据作废,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声明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汕头市长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书面异议。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永丽 2025年5月7日
本人谢永丽向汕头市长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长江路23号新一城商业中心2幢804、805、814号房,不慎遗失收款收据3张,号码列:0124971、0124914、0124610。现声明以上收款收据作废,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声明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汕头市长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书面异议。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永丽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