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悦君承祖遗不动产址于城南街道五响居委桂桥直街33号,钢混结构二层,占地面积48.60m^2,建筑面积77.86m^2。2013年旧城改造被拆迁,2024年回迁不动产址于城南街道南中路西片区书香苑住宅小区3幢第2号铺,建筑面积145.80m^2(其中:首层建筑面积72.90m^2,二层建筑面积72.90m^2)。因被拆迁不动产契据年久灭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现登报声明。如与上述被拆迁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期满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按有关程序申办回迁不动产的登记手续。
声明人:林悦君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