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训叶承祖遗不动产址于平西居委茶亭庵前巷5号,瓦屋结构三间前后厅各一畔,占地面积96.67m^2,建筑面积82.69m^2,埕地面积13.98m^2。1998年旧城改造被拆迁,2015年回迁不动产址于平西居委明华花园住宅小区16幢304房,建筑面积108.57m^2。因被拆迁不动产契据年久灭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现登报声明。如与上述被拆迁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期满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按有关程序申办回迁不动产的登记手续。
声明人:吴训叶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