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成业(身份证号码:R117213(0))系位于汕头市金平区福建一横巷3号全座(《国有土地使用缴费登记证》编号020810368,共2层,混合、贝灰结构,叠合面积23.66m^2)及位于福建一横巷45号全座(《国有土地使用缴费登记证》编号020810408,共4层,框架、混合结构,叠合面积97.29m^2)的实际房屋权利人。位于福建一横巷3号全座房产系原权利人陈锡耀于1986年9月7日转让给黄如全(《国有土地使用缴费登记证》缴费人误写为“黄如”,实际应为“黄如全”),由黄如全于1997年2月4日转让给张细英,由张细英于2010年8月5日转让给声明人所有。位于福建一横巷45号全座房产系原权利人许带英于1992年7月8日转让给林长平,由林长平于1992年10月9日转让给张豪松,由张豪松于1992年11月21日转让给邱少文,由邱少文于1996年9月21日转让给刘奇武,由刘奇武在1998年4月15日转让给声明人所有。
因上述两套房产建成后至今没有办理产权确权登记手续,现上述两套房产被纳入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若对上述两套被征收房产产权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办公室(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北海旁路5号)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声明人将按有关规定与征收办公室办理征收补偿手续。
声明人声明上述两套被征收房产没有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和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若因上述两套被征收房产存在任何产权纠纷、继承纠纷及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等,均由声明人负责理楚,所发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声明人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成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