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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声 明

日期: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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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环球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人许燕芳(身份证号码:440502196501220829)系位于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和利栈内20号房产的实际房屋权利人。该房产系被继承人邹林正与其配偶许惜珍的夫妻共同财产。被继承人邹林正于1998年4月13日死亡,其配偶许惜珍于2017年5月24日死亡。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生育子女,仅收养许燕芳一人。被继承人许惜珍于2017年4月23日设立遗嘱,明确该房产由袁奕雯、许木潮、许燕芳、郭奕波、郭晓昕5人共同共有,并约定共有人需履行对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2020年6月26日,共有人袁奕雯、许木潮、郭奕波、郭晓昕将各自占有该房产份额转让给声明人许燕芳所有,由声明人依法取得该房产全部权益。

  因历史原因,该房产至今未办理确权登记手续,现该房产被纳入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若对上述被征收房屋产权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办公室(下称“安置办公室”,地址:汕头市北海旁路5号)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声明人将按有关规定与安置办公室办理征收补偿手续。

  声明人声明上述被征收房产没有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若因上述被征收房产存在任何产权纠纷、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均由声明人负责理楚,所发生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概由声明人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燕芳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