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护和集约土地资源,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尚,结合百千万工程的开展,推动乡村风貌提升,结合本村实际,对我村部分老坟地进行清理平整、开发利用,现将有关迁坟事项公告如下:
一、 迁坟范围
1.中头合村: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新溪街道中头合村英墩楼及周边范围内,即村中路以南,老协会址以东,村民宅基地以北,上头合村以西范围内的坟墓。
2.上三合村: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新溪街道中头合村与上头合村交界处义统埔(海埔坟地)。
3.上头合村: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新溪街道上头合村陇尾横路与中头合村海埔底交界处的老坟地。
二、迁移规定时限
须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20日到所属村委会登记办理迁坟手续。逾期未登记办理相关迁坟手续的将视作无主坟墓处置。
特此公告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街道中头合村民委员会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