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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声明

日期: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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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环球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人钟太湖(身份证号码:440524196512104530)系位于汕头市金平区民主巷62号全座(《国土缴费证》编号020310180,共2层,贝灰结构,叠合面积38.05m^2)的实际房屋权利人。该房产系原权利人为刘碧枝(《国土缴费证》缴费人名字因方言谐音,误写为“刘碧姬”)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陈汉钦、陈汉明、陈汉炎于 2016年5月11日将上述房产共同转让给声明人所有。因历史原因,该房产建成后没有办理产权确权登记手续,现该房产被纳入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现就办理征收补偿手续的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因目前无法联系到原权利人刘碧枝的继承人陈汉钦、陈汉明、陈汉炎就转让上述被征收房产事宜提供办理继承手续等材料,若今后原权利人刘碧枝的继承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被征收房产的产权归属有任何异议,均由声明人负责理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若对上述被征收房产产权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办公室(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北海旁路5号)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声明人将按有关规定与征收办公室办理征收补偿手续。

  声明人声明上述被征收房产没有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和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若因上述被征收房产存在任何产权纠纷、继承纠纷及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等,均由声明人负责理楚,所发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声明人承担。特此声明

  声明人:钟太湖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