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这个遗嘱库可以像110、119、120一样,慢慢在全社会形成共识。”清明节马上就要到了,日前全国政协委员靳东关于成立国家遗嘱库的建议,被很多网友围观、热议。事实上,这不是靳东首次提出遗嘱库相关建议,此次之所以热度不减,说明正契合了当下所需、民生痛点。长期以来,订立遗嘱、处理遗产等“身后事”都是大家比较忌讳的话题。但正因如此,未立遗嘱带来的财产分割等难题,导致了大量的矛盾纠纷,现实中不少家庭成员积怨加深、反目成仇,更给社会安宁带来了不利影响。因应人口老龄化、家庭结构复杂化等社会趋势,加大遗嘱普及力度,可以更有效降低社会成本、司法成本。
比较值得肯定的是,近年来随着社会及家庭财富的增加、宣传力度的加大,生前订立遗嘱、妥善安排后事,开始逐步被部分人所接受。根据2023年度的《中华遗嘱库白皮书》,遗嘱人平均年龄从2018年统计的77.43岁降低至2023年的67.82岁;近10年来,中青年订立遗嘱的数量增长了24倍。但在庞大的人口基数面前,这些人群仍显“小众”。再加上已有的一些遗嘱服务知晓度不广、认可度不高、可及性不够等问题,使得很多人仍然对此敬而远之。
群众“身后事”,民生关键事。此前也有地方代表委员关注“身后一件事”改革创新。比如,2022年民革江苏省委建议强化省级联动,各地统一标准,加快数据互通共享,重点建好遗产信息库、遗嘱库,升级“身后一件事”联办服务平台。现实中,不少地方开展积极探索,有的社区为辖区居民建立社区遗嘱库,有的地方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有的地方选择在重阳节等节日为老人在“家门口”办理遗嘱公证,等等,都为其他地方提高遗嘱普及程度提供了一些参考和借鉴。
无论是地方探索还是法治保障,都已经迈开了步子,走在了前面。为使遗产得到更为妥善的处理,修订后的民法典一方面新增遗产管理人制度,规定了遗产管理人的选任、职责、权利等,另一方面新增了录音录像遗嘱、打印遗嘱等新的遗嘱形式,公证遗嘱也不再效力优先,充分彰显其法治精神与人文关怀。正如民法典编纂参与者、立法专家杨立新所说,从制度体系来看,我国的遗嘱制度是完善的。但显而易见的是,从开始接受到广泛普及,群众思想观念、生活方式转变需要有个过程,我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正应了申公豹的那句“人心中的成见是一座大山”,只有让更多人放下成见、打开心结,从传承财富、维护亲情的视角重新审视订立遗嘱的重要意义,才有可能让这些制度和服务发挥最大价值。这不仅是国家的责任,也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道重要题。
(陆 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