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惠珊遗失张汝光、张汝祯与潮阳市四建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回迁安置协议书》一份,协议内容为:拆迁原新华居委南中路文学巷6号房产一处,并回迁安置城南新华锦华花园C7幢606号房,面积70.14平方米。由于张汝光已去世,张汝光回迁房产份额由其妻姚惠珊继承。现登报声明,如对以上房产权属有异议者,请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汕头市锦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 声明人:姚惠珊 2025年3月27日
姚惠珊遗失张汝光、张汝祯与潮阳市四建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回迁安置协议书》一份,协议内容为:拆迁原新华居委南中路文学巷6号房产一处,并回迁安置城南新华锦华花园C7幢606号房,面积70.14平方米。由于张汝光已去世,张汝光回迁房产份额由其妻姚惠珊继承。现登报声明,如对以上房产权属有异议者,请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汕头市锦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
声明人:姚惠珊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