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河溪翠玉服装厂(经营者:林秀玉):
为查清2022年10月份图斑号4405132022091310120126中涉嫌存在违法用地行为的有关事实,需要你(单位)到汕头市潮阳区河溪镇人民政府配合调查。因你(单位)的经营场所无正常营业,且无法取得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经营者后,显示未接通或者接通后立即被挂断),导致本机关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文书(《接受调查通知书》)。本机关遂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17〕19号)》中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以你(单位)工商登记、备案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已于2025年1月8日以邮寄送达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文书。2025年1月19日该邮件经多次投递失败后,因“收件地址查无此人/单位且收件人电话无法接通”已被退回。
现本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周同志、马同志 联系电话:0754-83411272
附件:《接受调查通知书》
河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