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伟忠承祖遗不动产址于兴归居委亭脚北巷13号,钢混结构三层,占地面积84.59m^2,建筑面积196.66m^2(其中:叠建面积122.60m^2),埕地面积10.53m^2。1999年旧城改造被拆迁,2003年回迁不动产址于兴归居委亭脚北宝珠花园C1幢405房(建筑面积105.42m^2)及亭脚北宝珠花园D1幢首层21号铺(建筑面积40.66m^2)。因被拆迁不动产契据年久灭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现登报声明。如与上述被拆迁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期满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按有关程序申办回迁不动产的登记手续。
声明人:肖伟忠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