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23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这样贷出来的款,你敢要吗?

日期:01-08
字号:
版面:第04版:本地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记者陈冬琪)想贷款,但不符合条件?“帮贷”中介帮你“亮丽包装”?假身份、假合同、假材料……审核材料应有尽有,贷款就能搞到手?但这样贷出来的款,你敢要吗?近日,汕头中院就审结一起因伪造材料申请贷款,造成财产损失案件。

  据悉,温某与贷款中介张某相识,经张某介绍了解到社保、公积金贷款的业务比较容易通过银行审批,便表示由其寻找办理公积金、社保贷款的客户。几日后,温某将黄某、王某(另案处理)二人的征信报告和身份证等材料发给张某,确定可以申请贷款后,温某则将伪造的某公司员工身份资料、公积金缴存明细等材料分别提供给黄某、王某熟记,并扮演银行工作人员对二人进行提问和打印二人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随后,黄某、王某携带贷款所需资料向某银行申请贷款各30万元。银行审批通过后,黄某、王某顺利在手机银行操作放款并成功提现,温某从中获利3万余元。后温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黄某、王某均不是某公司员工,并无公积金开户和缴存信息。截至案发,温某造成损失共计58万余元。

  汕头中院经审理认为,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银行贷款,骗得金额58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金融管理秩序,已构成贷款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其犯罪事实和依据,汕头中院最终判处温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依法追缴犯罪所得3万余元,发还被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