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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以司法之光照耀“少年的你”

日期: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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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法官对罪错少年的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在“心灵驿站”心理辅导室里,法官为当事人及其子女进行心理疏导

  从创建广东首个少年家事巡回审判驿站,到做大做强“法润少年”特色普法品牌,再到获评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优秀普法工作项目,汕头市两级法院持续加强少年家事审判工作,聚力“权益保护”,强调“审教结合”,做好“庭外功夫”,关注“延伸效果”,走出了一条具汕头特色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之路。

  特殊庭审

  用心呵护“问题少年”

  金平区人民法院前不久受理了一宗抢劫案。案情虽不复杂,但涉案的全是清一色的“问题少年”。承办法官通过上门走访和阅读案卷材料,发现涉案少年的成长经历中有两大共同点:一是较早辍学,二是家长疏于管教。心痛之余,法官决定组织一场“特殊的庭审”。

  案件宣判当天,法院依法对6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同时依法签发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6人家长定期接受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及社区等联合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为迷途少年重返社会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这不仅是金平区法院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探索,更是汕头中院在构建少年家事审判协同保护机制过程中,积极推动涉未成年人民事、刑事、行政审判融合发展的创新实践。

  2022年10月,汕头中院对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统一归口审理,成立少年家事审判庭,组建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团队,负责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行政、民事一二审案件,并对基层法院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加强指导和审判监督。两年多来,该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将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落实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融合贯通民事、刑事、行政审判职能,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探索宽严相济、寓教于审,建立“庭前走访—庭审教育—庭后回访”工作机制;在民事家事审判中,通过全过程、多形式出示未成年人关爱提示、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等方式,以法律强制力强化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引导。截至2024年11月底,汕头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已结案件183件,全部在审限内结案。

  审判驿站

  延伸做足“庭外功夫”

  “法官阿姨,您帮帮我吧,我不想和妈妈、姐姐们分开!”调解室里,11岁的小军哭得满脸是泪。这是一起离婚案的上诉案件。根据一审判决,李某夫妻离婚后,儿子小军由父亲抚养,两个女儿由母亲抚养。然而,年幼的小军无法适应没有妈妈和姐姐们的生活,哭闹得厉害。小军妈妈提出上诉,要求追加小军的抚养权。

  在承办法官看来,这更多不是怎么判的问题,而是如何修复一家破碎亲情的课题。为此,承办法官专程把姐弟三人接到法院“心灵驿站”调解室,一边让孩子们玩着沙盘游戏,一边探询孩子们内心的真实意愿。随后又分别前往小军父母的居住地,与当地村居干部商讨如何共同做好父母双方的教育工作,引导他们正确与孩子进行沟通。同时,承办法官还拜托村居干部后续多做些跟进协调,对三个孩子多加关怀。二审虽然最终维持原判,但小军在父母双方的关爱下,逐步恢复了正常的生活状态。

  记者从汕头中院了解到,像这样的家事纠纷,现在我市已经有了更为便捷的解决平台。2023年3月,广东首个“少年家事巡回审判驿站”在澄海区隆都镇揭牌。两个月后,由汕头中院牵头的少年家事巡回审判驿站实现全市各区县全覆盖。审判驿站联合当地基层的解纷力量,将涉未成年人家庭民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向前延伸,在“家门口”构建家庭式温情诉讼环境,有效提高了案件调解成功率。去年以来,全市“少年家事巡回审判驿站”共回访帮教18人,调解纠纷21宗,调解率达45.33%。

  多方联动

  构建协同保护机制

  少年家事审判庭的天平,一边是家庭,另一边是未成年人。要既厘清家事纠纷,又育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仅靠办好案件还远远不够。去年以来,汕头两级法院向公安、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出11份具针对性、实效性的涉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建议,助推“惩处犯罪”向“提前预防”转变,持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去年5月,潮南区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发现,多起涉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发生在辖区几个公寓中,涉案公寓均未有效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规定。去年“六一”前夕,该院向当地公安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并附涉案公寓名单,建议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法公寓及其经营者,指导公寓经营者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建议用随机抽查、暗访清查、大数据筛查等方式,加强常态化监管。

  收到司法建议后,当地公安机关先后两次复函,立即对相关涉案公寓进行了调查处理,依法作出停业整顿和罚款等行政处罚,并同步对于旅馆等住宿场所加强监管,严格督促旅馆行业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规定。

  去年年初,粤东地区首个集审判、调解、关护、帮教于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基地在汕头中院成立,依托圆桌法庭、“心灵驿站”调解室、法治宣传走廊等,至今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圆桌法庭开放日”、庭审观摩、专题讲座、模拟法庭和各类研学、普法宣教活动等28场。

  据悉,近三年来,汕头中院以构建少年家事审判协同保护机制为路径,通过与妇联、团委、民政等多部门联动,不断聚合社会资源和力量,做强“法润少年”特色普法品牌,全面建设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格局,被评为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优秀普法工作项目。

  本报记者 陈敏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