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推进托育服务工作,完善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更好保障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怎么来加强和改进我市交通管理工作,更好推动我市城市交通高质量发展?12月1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的市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项天保出席约见座谈会并讲话。市政府两位副市长李钊、黄海到会介绍相关工作情况,我市相关部门与市人大代表“面对面”,就托育服务工作问题和城市交通管理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曼、秘书长黄伟鹏参加活动。
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是一项法定的代表履职活动,是对国家机关工作实施监督、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制度安排,对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走深走实具有积极的意义。
座谈会上,市人大代表带着从群众中收集到的关切问题,现场向市卫健、公安、发改、教育、财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城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进行提问,相关部门则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一一进行了答疑解惑。同时对一些痛点难点等问题,市人大代表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共同商讨、交流处理办法,促进群众关心关切问题有效解决。
罗惠卿代表:
面对当前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和生育率下降,我市在完善生育支持措施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哪些新进展?
市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彦雄:
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优化生育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多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启动托育机构备案管理工作,规范托育机构准入。指导托育机构安装“一键报警系统”;托育机构用电执行所在地的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用水和用管道燃气执行所在地规定的居民阶梯水价、气价相关政策,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取得托育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托育行业纳税人可按规定享受留抵退税;开展“托育无忧”公益行动,为已备案托育机构赠送托育机构意外险和责任险,降低托育机构经营风险。截至2024年11月,我市67个镇(街道)均设置有托育功能的机构或场所且有效运行,覆盖率100%,13家托育服务机构被评为市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其中3家被评为省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获评2023年、2024年广东省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各1家。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生育奖励假等制度,推行父母育儿假;全面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工作,在辖区主要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标准化母婴设施基本达到应建已建;积极推进“出生一件事”联办,群众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或了解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业务的办理;健全妇幼保健、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为孕妇提供地中海贫血筛查、唐氏综合征筛查、严重致死致残结构畸形筛查等产前筛查项目,减少缺陷儿出生。
李俊黛代表:
我市在加快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同时,如何探索保障托育服务机构在疾病预防与卫生保健服务,提升婴幼儿膳食营养、身体发育、疾病防控、保育照护等方面整体照护水平?
市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彦雄:
为有效提升托育服务机构在婴幼儿疾病预防与卫生保健服务水平,近年来,我市围绕“幼有所育,幼有善育”,积极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工作,受到广大婴幼儿家长和托育服务从业者的好评。具体就是通过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服务发展“双向融合”,进一步提升托育服务机构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水平,也让医务人员享受到“身边的托育服务”。汕头市中心医院和汕头市东方红幼儿园合作建设定点托育园为医院职工提供便利、普惠托育服务。汕大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于今年9月与3家托育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为签约幼儿园、托育机构提供儿童健康宣教、疾病预防、医疗保健服务。汕头市妇幼保健院与10家托育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筹划实施“臻爱托”医育结合项目,充分发挥市级托育服务指导中心专业优势,开展儿童常见病、保育、膳食营养、儿童心理等方面深度介入合作,为探索3岁以下婴幼儿优质照护与儿童早期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各区县也通过划片管理方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卫服务项目月龄要求规范提供婴幼儿群体健康管理服务,结合儿童预防计划免疫接种程序科学安排时间在相应月龄上门对接和指导。充分保障0-3岁婴幼儿疾病的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
黄金山代表:
我市在加快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同时,如何提升服务人员业务水平,保障婴幼儿照护质量?
市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彦雄:
3岁以下婴幼儿是特殊群体,需要格外地投入爱心和精力去照护,提升托育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专业水平是保障在托婴幼儿健康与安全的重要手段。一是出台《汕头市托育机构备案办事指南(第二版)》对托育服务从业人员专业资格提出明确要求,从制度上落实服务质量的保障,并同步多渠道广覆盖地开展专业人员培训培养工作。二是持续强化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指导。成立市级和各区县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组建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教育、消防、食品安全和公安等多个领域专家库,以托育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消防安全管理、托育服务职业道德与伦理、保健人员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意外伤害事故和急救处理等为重点内容连续3年组织婴幼儿专业化照护技能培训,覆盖托育机构负责人、保育人员、保健员等各个方位的从业人员。三是鼓励各类培训教育机构设置托育照护等培训项目,鼓励各类符合补贴条件的劳动者积极参与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并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育师、育婴员、托育照护等母婴类人才发展渠道。四是建立校企资源共享和交流机制,加强各托育机构与学校在人才培养、从业人员培训、托育业务指导等方面的合作,构建托育服务行业产教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李岱玲代表:
我市如何统筹规划推动托育行业加快发展,出台了哪些鼓励、优惠政策支持行业办托?
市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翁武霖:
市发改局紧扣完善托育服务体系的工作重点,落实主体责任,将托育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纳入《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的“保障全民共享发展成果”的篇章中。同时印发《汕头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要求,我局会同市民政局、卫健局编制了《汕头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于2023年4月11日印发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针对“一小”提出了总体目标及具体发展指标,明确了五大重点任务,配套了重大政策清单,为促进我市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加速构建全域化托育服务发展新格局提供了保障。另外,还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我市托育项目建设。托育服务设施项目的建设,是健全托育服务体系和扩大托育服务供给的重要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托育项目建设,积极为项目申请资金支持,其中汕头市妇幼保健院易地扩建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5000万元补助。
方少平代表:
从政府财政保障角度出发,我市是如何强化资金保障措施,助力我市托育服务行业发展的?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宁楠:
近年来,市财政通过强化财政保障措施,推动幼儿托育体系发展,以公益性、普惠性和安全性的托育服务带动提升千家万户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示范引领提升托育服务质量,市财政每年对7家“汕头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每个给予10万元的资金奖励,并且对汕头市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给予经费投入。同时大力推进公办托育园建设,2024年市财政落实资金助力启动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建设,并积极协助该项目申请2025年专项债资金,建成后承担全市婴幼儿照护托育综合指导业务。另外,市财政局还提供生育扶持补助,2024年落实省市财政下达出生缺陷综合防控资金1605.16万元,为孕产妇和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免费筛查项目提供经费支持。我市主要通过生育保险待遇落实育儿家庭的社会保障,为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接下来,市财政将认真履行财政职责,继续推动我市托育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陈丽莉代表:
我市如何统筹育幼服务资源的有序衔接,有效解决托育供给不足与幼儿园资源富余的现实问题?如何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取得了哪些成效?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王晓韩:
近年来,市教育局多措并举推进托育工作发展,落实机制,支持托班建设,出台一系列文件,严格落实幼儿园托班备案机制,并在招生政策层面积极鼓励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为幼儿园开设托班提供政策依据。指导幼儿园资源整合与改造,规划改造园内富余空间打造托班区域,选取公办幼儿园试点招生,示范带动全市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如东方红幼儿园携手市中心医院借 “双专业” 拓展托幼服务项目,打造医育结合托育园,增设2个托班;市金陵幼儿园利用双园区优势,以独立园区独立托班,提供近百个托班学位。目前,已有金陵幼儿园(南北园园区)等5所幼儿园获评广东省示范性托育机构。同时加强托育专业人才培养,引导有条件的中职学校增设幼儿保育等相关专业,全市共有9所职业院校开设幼儿保育专业,在校生2818人。2024年,全市共有5所中职学校与省内优质院校实施“三二分段”幼儿保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贯通培养,为托育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的师资支撑。
李德标代表:
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方面,从国土空间规划角度出发,我市是如何强化规划要素保障,助力育幼事业发展的?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旭宜:
阶段来,市自然资源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积极发挥国土空间要素保障职能,强化政策引领和部门联动,积极探索,大力推进托育服务设施的规划和空间要素保障工作。不断强化规划引领,在住区规划编制过程中,按照有关托位建设标准和就近享受托育服务的原则,统筹安排各级托育服务设施的规模、数量和布局,并明确各规划住宅地块的配建要求。组织重点突破,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切实开展各级托育服务设施的选址和土地供应,同时,通过简化审批方式,鼓励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利用现有非独立场所按照相关安全标准改造托育服务设施。同时突出土地要素保障,加强与卫健部门联动,将托育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四是补齐配套短板。在新出让住宅用地和审批“三旧”改造项目过程中,明确托育服务设施的配建标准和要求,完善托育配套。下来,市自然资源局将在规划编制、土地保障、项目建设以及技术标准等工作中,继续做好托育设施规划和空间保障工作,助力我市托育事业的发展。
谢丽玲代表:
交通拥堵是我市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请问,我市针对交通拥堵问题,如何建立常态化长效机制?针对特殊情况的影响,如何确保交通通畅?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章少忠: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始终把疏堵保畅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阶段来,市公安局党委统筹全市公安机关力量实施“潮汐勤务机制”“网格化交通管理机制”等长效管理制度,多措并举强化疏堵保畅工作。发动全局警力,针对我市中心城区路网密度较低、主要路口交通饱和度较高的实际,公安机关统筹全局力量在城区交通大动脉、主要路网、背街小巷以及学校、医院和商圈等重点部位部署充足警力,综合采取远端提示、近端疏导、分流绕行等措施,均衡路网流量、保障交通畅通;同时在早晚高峰期利用导航软件及视频监控,对拥堵路段开展巡查排堵。同时强化设施建设,主动联合各区县政府和住建、城管等部门,对中阳泰星路口、泰山路仙乐路段主辅出入口等23个易拥堵部位开展交通组织“微改造”,通过增减机非隔离护栏、新建信号灯、施划二轮车待行区、增设警示标志、优化路口标线、优化信号控制策略等措施,有效解决车辆回溢、车辆排队等问题,切实消除道路拥堵和安全风险。另外,市交警支队还加强施工监管,针对中心城区125条道路进行施工改造的实际,市公安局持续强化占道施工的审批管理和监管,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完善交通指引和警示标志,落实安全员配合交警部门执勤力量对施工道路进行交通疏导,最大限度减少道路施工对交通的影响。四是提升应急处置效能。针对恶劣天气等特殊状况,市公安局联合气象、交通等部门建立完善应急事件预警处置联动机制,特别是针对我市三桥一隧道等重点部位研究制定道路应急处置预案,完善监测预警、指挥调度、现场处置、部门联动等关键措施,并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能力持续提升。
刘萍代表:
对于解决“停车难”问题,我市采取了哪些措施?有什么效果?接下来还将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章少忠: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专门把实施中心城区停车改善工程列入了“十件民生实事”。公安交警部门立足“维护道路停车秩序、依法纠正查处机动车在道路上违法停车行为”职责,积极联合各区政府和职能部门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全市停车秩序综合治理工作。通过缓解停车压力,在龙眼路、石炮台路、珠城路等夜间车流量小且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路段,科学规划设置“限时临停”泊位1479个。同时,在清明、春节等节假日,主动联合各街道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因地制宜增设假期临时停车场138个、泊位近1.4万个,有效缓解返乡群众及游客的停车难问题。同时纠正违法停车,建立完善机动巡逻和视频巡查工作机制,对全市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堵点黑点开展全天候不间断的巡逻查纠和交通视频巡查,在丰华庄、星湖城等12个重要点位实施违法停车抓拍,精准查纠违停车辆,持续规范全市停车秩序。强化宣传引导,常态组织民警上门提醒沿街单位、商户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共同维护车辆停放秩序,并通过各类媒体开展专题宣传报道,提升市民文明停车、规范停车的意识。下来,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汕头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汕头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停车设施增量建设,实施停车泊位收费政策,切实提升泊位的周转率和使用率。
邱浩琼代表:
我市如何加强电动自行车的交通管理?有什么成效?有没有进一步的管理措施?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章少忠:
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乱象凸显等问题,今年以来,交警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对全市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开展全链条、多角度的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深化落实“潮汐勤务”和网格化管理机制,狠抓违法打击,在全市范围开展“摩电”专项整治,突出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驾乘“摩电”未戴头盔、无牌无证“摩电”违规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突出重点严查严处骑乘非机动车违规上礐石大桥、黄河泰山快速路、海湾隧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并在“汕头交警”公众号对违法者进行曝光警示,有效提升了“摩电”通行秩序。同时狠抓溯源整治,持续开展“路安守护”专项行动,通过“取证、研判、推送、宣教、惩处”等一系列闭环管理措施,加强外卖、快递骑手及共享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等重点群体的信息溯源,落实点对点警示教育,推动企业加强自管自律。另外,狠抓源头管理,在全市推行违法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政策,按照“清理存量、停止增量、先行纳入、逐步规范”的原则,对全市范围内的违标电动自行车开展为期2年的过渡期管理,对全市3.92万辆违标电动自行车实施备案登记并发放临时号牌。与此同时,在市人大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市公安局针对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违法乱象,积极推动《汕头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下来,市公安局将广泛收集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条例》内容,加快《条例》发布进度,切实推进我市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规范化、长效化管理。
黄晓霞代表:
我市对共享自行车的投放是如何规划的?如何准入和退出的?对共享自行车是如何管理的?对有关企业是如何监管的?
市城管局二级调研员杨卫文:
市城管局通过结合我市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编制《汕头市中心城区北岸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规划(2023-2025)》,科学测算可供共享单车临时停放的道路资源及总量,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共享单车道路停放配额招标,确定取得停放配额的企业。在监管措施方面,市城管局通过强化信息化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托数字城管平台,将各运营企业数据接入共享单车管理系统,统一划设电子围栏和禁区,实现对车辆投放、运维人员、响应时效的动态监管和乱停放、潮汐乱象的实时预警,实行片区管理责任制,落实企业响应和整改机制。同时以考核为抓手,提升企业服务质量。对运营企业的车辆停放秩序、投放以及车况整洁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实施车辆配额动态调整,倒逼企业做好管理服务,加大对服务质量的投入。另外,市城管局还加强惩戒措施,培养市民用车习惯。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鼓励企业对乱停放和不文明骑行的用户采取“联合封号”等限制使用措施。
陈雪群代表:
我市是如何化解上下学高峰期学校周边的通行压力的?另外,一些未满16周岁的在校学生在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请问对学生的这种行为是如何引导教育的?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王晓韩: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校家警”协同机制,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对校园周边秩序乱、交通组织不合理等问题落实整改优化,“一校一策”制定交通组织优化方案,并落实各地各学校综合采取错峰上下学、划定家长等候区域、设置专用接送车道、按班排队出校门、提倡同班同小区同学拼车等方式缓解高峰时段学校周边拥堵状况。对于未满16周岁的在校学生在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学生,市教育局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将学生交通安全渗透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全覆盖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注重家校沟通。通过印发告知书、签订承诺书、召开家长会等方式,督促指导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坚决制止学生违规驾驶、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三是提高宣教实效。持续落实中小学生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抄告制度,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学生及家长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四是倡导安全出行。引导学生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拼车出行,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发展定制公交。
林祖喜代表:
随着我市旅游经济的发展,公交行业和客运行业的发展成为城市对外形象的窗口。我市是如何加强公交和客运行业管理的,采取了哪些方面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局长林继勇: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严监管+强服务”推动公交和客运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为广大市民和游客朋友们提供安全、文明、优质、便捷的出行服务和体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强化公交和客运行业管理,今年来累计开展安全及服务检查48场次168人次,强化驾驶员培训教育及文明宣传10场次;利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公交车及道路客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及行为识别系统;加强驾驶员运营管理和培训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全面营造遵章守法、规范经营、安全行车、文明服务的行业氛围。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便民交通运输服务的工作部署,强化重要时段和点位出行保障,紧跟大型展会及节假日出行需求,促进服务保障提质升级。探索“文旅+公交”服务模式,开通“文旅打卡公交专线”,为文旅融合发展助力赋能;精准实施运力调度,完成大型展会服务保障20场次,受到广大市民群众的肯定和好评;加强道路客运市场供求状况摸查及宏观调控管理,进一步优化道路客运资源配置。
王武代表:
我市在保障电动车充电安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什么样的效果?接下来还有什么具体的措施?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李勉辉:
整治以来,我市坚持疏堵结合、堵旧控新,“治、建、宣”并举,着重解决电动自行车停充安全风险,电动自行车火灾起数和伤亡数均明显下降,取得阶段性成效。市消防救援支队从源头治理,保障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市市监局严打非法拼装、改装行为,共立案72宗,罚款18.49万元,查扣涉案车辆454辆,有力震慑了非法销售行为,最大限度确保消费者购置到符合标准的合格车。同时合力抓建,缓解群众停充需求压力,市自然资源、住建及消防等多部门形成合力,出台车充配建比标准、停充设施建设指南等,改造124栋架空层,推进455个既有小区建成充电端口达2.3万个,部分缓解了群众充电难的压力。惩教结合,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检查、巡查,劝阻违规停充行为1970起,约谈警示182人次,鼓励在楼宇电梯安装智能阻止系统,利用“汕头消防”微信公众号,曝光典型案例,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下一步,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持续推进我市停充设施建设,加大非法打击、劝阻力度,落实以旧换新政策,强化科普宣传等,巩固扩大整治成效。
本版撰文/摄影 本报记者 陈冬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