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座落于云澳镇东澳管区布袋澳农村宅基地一处,土地原权利人为陈庆赐,原《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列:南府集建总字第03228号字【1994】第0523030800116号。因不慎遗失,本人系上述宅基地的合法权利人,经南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同意,现声明作废,如与上述宅基地使用权有纠葛者,希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南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按有关规定申请房地产登记补发证件。 声明人:陈庆赐 黄俊丹 2024年12月24日
本人有座落于云澳镇东澳管区布袋澳农村宅基地一处,土地原权利人为陈庆赐,原《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列:南府集建总字第03228号字【1994】第0523030800116号。因不慎遗失,本人系上述宅基地的合法权利人,经南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同意,现声明作废,如与上述宅基地使用权有纠葛者,希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南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按有关规定申请房地产登记补发证件。
声明人:陈庆赐 黄俊丹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