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璇娟承祖遗不动产址于平东居委杉铺巷7号之一,瓦屋结构五间,占地面积102.01m^2,建筑面积81.61m^2,埕地面积10.50m^2,坦地面积9.40m^2。2010年旧城改造被拆迁,2016年回迁不动产址于平东居委雅泰园第2幢2梯602房(建筑面积176.69m^2)及地下负一层24号车位(建筑面积8.36m^2)。因被拆迁不动产契据年久灭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现登报声明。如与上述被拆迁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期满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按有关程序申办回迁不动产的登记手续。
声明人:陈璇娟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