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镇坤承祖遗不动产址于兴归居委水门直街15号,钢混结构三层,占地面积67.18m^2,建筑面积152.11m^2(其中:叠建面积94.32m^2),埕地面积9.39m^2。1994年旧城改造被拆迁,1999年回迁不动产址于兴归居委文昌水门直A幢401房,建筑面积138.17m^2。因被拆迁不动产契据年久灭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现登报声明。如与上述被拆迁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期满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按有关程序申办回迁不动产的登记手续。
声明人:郑镇坤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