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日期:12-07
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连续两年以上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及年度报告、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二十八条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三十条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社会组织依法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为送达。
如下列社会组织对上述行政处罚有任何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社会组织有权于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汕头市民政局或者龙湖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视为放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公告送达)
本机关联系方式:地址:汕头市大北山路翰苑三楼龙湖区民政局 邮政编码: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362019
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7日
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名 单
汕头市龙湖区吉之乐教育培训中心
汕头市龙湖区树仁荟少儿教育培训中心
汕头市龙湖区步步升教育培训中心
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育苗幼儿园
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娃娃乐幼儿园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小天使幼儿园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街道星华幼儿园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和美里幼儿园
登记证号
汕龙民证字第010330号
汕龙民证字第010187号
汕龙民证字第010180号
汕龙民证字第010105号
汕龙民证字第010121号
汕龙民证字第010099号
汕龙民证字第010254号
汕龙民证字第010226号
名 单
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行业协会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大学生志愿者协会
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丹阳慈善会
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龙湖村老年人协会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北中村老年人协会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陈厝合骨灰楼堂
汕头市龙湖区新经济研究中心
汕头市龙湖省级民营科技园技术创新中心
汕头市德华学校
登记证号
汕龙社证字第10号
汕龙社证字第150号
汕龙社证字第112号
汕龙社证字第156号
汕龙社证字第75号
汕龙民证字第101265号
汕龙民证字第010287号
汕龙民证字第04001号
汕龙民证字第0100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