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骐承祖遗不动产址于文光居委木坑宫古门闾2号,混合结构三层,拆迁房地产面积78.99m^2[其中:房屋建筑面积59.93m^2,分摊公共建筑面积15.7m^2,埕地(巷)面积3.36m^2]。2014年旧城改造被拆迁,2021年回迁不动产址于文光居委新河湾花园第9幢2号楼1205号房(建筑面积62.65m^2)及文光居委新河湾花园第9幢2号楼1207号房(建筑面积47.63m^2)。因被拆迁不动产契据年久灭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现登报声明。如与上述被拆迁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期满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按有关程序申办回迁不动产的登记手续。
声明人:马骐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