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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声 明

日期: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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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国内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人吴美顺(身份证号码:440505196007310713)、吴美德(身份证号码:440505196303250719)分别系被继承人魏玉珠(身份证号码:440505193110140720)之四子、五子。被继承人魏玉珠已于2024年10月12日死亡,配偶吴玉清已于上世纪90年代死亡,被继承人与其配偶生前育有子女共七人,但其他五兄弟姐妹目前已失联。被继承人魏玉珠生前没有设立遗嘱,其位于汕头市孔庙坪直巷3号的房屋遗产[汕国用(1994)字第8030003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按法定继承办理。该房产原系被继承人魏玉珠自建所得,因该房产至今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现该房产已被纳入汕头市金平区粤东城际铁路项目的征拆范围内,就办理征拆补偿手续及继承等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声明人吴美顺、吴美德分别继承上述被征拆房屋中属于各自的继承份额,并由两声明人按规定办理征拆安置补偿手续及领取征拆补偿款。

  二、因其他五位继承人目前已失联,针对其他五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暂由两声明人共同代管,今后在与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取得联系后,由两声明人按份额归还。

  三、若对上述被征拆房产产权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金平区粤东城际铁路项目石炮台段征地拆迁工作组办公室(下称“征拆办公室”,地址:中山路70号)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两声明人将按有关规定向征拆办公室办理相关征拆补偿手续。

  两声明人声明对上述被征拆房产的产权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上述房产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拍卖等任何司法权利限制措施。若因上述被征拆房产存在任何产权纠纷、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两声明人完全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美顺 吴美德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