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国扬承祖遗不动产址于文光街道文光居委木坑宫古门闾4号,瓦屋平房一层,拆迁房地产面积80.65m^2(其中:房屋建筑面积36.87m^2,分摊公共建筑面积18.03m^2,埕地(巷)面积25.75m^2)。2012年旧城改造被拆迁,2013年回迁不动产址于文光居委新河湾花园第8幢3号楼826房,建筑面积112.67m^2。因被拆迁不动产契据年久灭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现登报声明。如与上述被拆迁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期满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按有关程序申办回迁不动产的登记手续。
声明人:姚国扬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