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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声 明

日期: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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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汕头市人民政府公报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人林顺德(身份证号码440502197004140857)系被继承人林来发之子。被继承人林来发于2016年3月15日死亡,其配偶陈惜金已于2018年11月8日死亡,被继承人生前与其配偶陈惜金生育子女林顺德、林顺华、林燕华、林燕专共4人。被继承人林来发生前没有设立遗嘱,其位于汕头市金平区享祠右五巷6号房屋(贝灰结构,建筑面积:14.56m^2)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因该房产建成后至今未办理确权登记手续,且该房产已被纳入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现就办理征收补偿手续及继承等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继承人林顺华、林燕华、林燕专同意放弃对被征收房屋的继承份额,由声明人林顺德单独继承,并按规定办理征收补偿手续及领取征收补偿款。

  二、若对上述被征收房屋产权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办公室(下称“安置办公室”,地址:汕头市北海旁路5号)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声明人将按有关规定与安置办公室办理征收补偿手续。

  三、声明人声明上述被征收房产没有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若因上述被征收房产存在任何产权纠纷、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所发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声明人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顺德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