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加成(440524196801025812)原拥有位于潮阳区和平镇中寨村的宅基地一间,土地面积:48m^2,《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分别列:潮集建(1998)字第0524111401649号,因保管不慎遗失《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现登报声明作废。如与上述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以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作废,本人将依法按程序申请补办。 声明人:马加成 2024年11月15日
马加成(440524196801025812)原拥有位于潮阳区和平镇中寨村的宅基地一间,土地面积:48m^2,《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分别列:潮集建(1998)字第0524111401649号,因保管不慎遗失《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现登报声明作废。如与上述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以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作废,本人将依法按程序申请补办。
声明人:马加成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