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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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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学生秋游研学受伤,谁担责?

日期: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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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春游、秋游与研学一直以来都是学生热切期盼并踊跃参加的活动,为让学生乘兴而去、尽兴而归,学校、旅行社等组织者与场地提供者务必把学生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明确责任,落实有力措施保障学生安全,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保证活动场地和设施的安全性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下面这个案例,是某小学与某旅行社合作,组织该校学生到某生态园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期间发生的意外事件。

  在活动筹备期间,学校向学生及家长发出《致家长一封信》与《学生研学旅行活动安全责任书》,告知活动相关事项并要求学生及家长签名确认。不料活动当天,该小学五年级学生小嘉(化名)在活动过程中,因荡秋千骨折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由旅行社垫付部分医疗费。后各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小嘉将学校、旅行社、生态园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约15万元。经鉴定,小嘉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对此学校表示,学校事先充分地履行了必要的手续和安全告知义务,事故发生时为自由活动时间,小嘉是自行离队导致受伤。旅行社认为,事发前他们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并配备导游,事发后也积极履行救助义务并垫付医药费,不应再承担赔偿责任。生态园则认为,秋千当时未对外开放,有一个门是关着的,小嘉自行进入导致本次事故,自身就存在过错。

  法院经审理后,确定各方过错责任:

  学校承担10%的责任:学校组织开展秋游研学活动,虽已制定了活动方案及安全应急预案,但更重要的是实际保障参加活动的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即使事发时属自由活动时间,学校也应意识到小学生在脱离带队老师的管理与保护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故其在活动中就学生的安全管理存在一定疏忽,应对小嘉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旅行社承担50%的责任:旅行社对学生的安全保障义务应贯彻活动全程,其虽为每个班级配备了一名导游随行,但仍显不足,未能全程管理、保护学生,所应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及所存在的过错均较重,应对小嘉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生态园承担30%的责任:生态园对其园内不对外开放的区域未加强管理,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识,致使小嘉可以自由进入并使用秋千,亦属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小嘉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小嘉自行承担10%的责任:小嘉对于使用园内设施可能存在的风险应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意识,发生事故其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需自行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学校、生态园各向小嘉赔偿约1.5万元、4.6万元,旅行社扣除垫付的医药费后向小嘉赔偿约6.6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旅游者请求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张晓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