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婵青遗失经广东格度律师事务所见证签订的《集资建房合同书》原件一份,合同房产地址:位于汕头市金平区东墩街道北墩新乡东路西二巷4号304房,签订日期:2024年7月9日。现声明该合同书作废,如由此引起的民事、经济纠纷,概由文婵青负责。 声明人:文婵青 2024年10月30日
文婵青遗失经广东格度律师事务所见证签订的《集资建房合同书》原件一份,合同房产地址:位于汕头市金平区东墩街道北墩新乡东路西二巷4号304房,签订日期:2024年7月9日。现声明该合同书作废,如由此引起的民事、经济纠纷,概由文婵青负责。
声明人:文婵青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