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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声 明

日期: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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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环球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人李世江(身份证号码:440502195901020813)系被继承人叶惜如之子,被继承人叶惜如已于2024年4月10日死亡,被继承人的配偶李水松已于1999年5月7日死亡。被继承人与其配偶李水松生育子女李赛贤、李世江、李赛月、李赛珠、李世强共5人。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设立遗嘱,其位于汕头市解放桥旁7号(砖木结构,建筑面积约36.54m^2)房屋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该房产系原权利人李良建于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六日转让给被继承人使用,该房产至今尚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且汕房字第013276号《房屋所有证》将地址误写为“解放右旁7号”,实际为“汕头市解放桥旁7号”:《国土缴费证》将缴费人的名字误写为“李连建”,实际为“李良建”。现该房产被纳入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现就办理征收补偿手续及继承的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继承人李赛贤、李赛月、李赛珠、李世强自愿放弃对上述被征收房产的继承份额,由声明人李世江单独继承,并按规定办理征收补偿手续及领取征收补偿款。

  二、若对上述被征收房产产权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办公室)下称“安置办公室”,地址:汕头市北海旁路5号)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声明人将按有关规定与安置办公室办理征收补偿手续。

  三、声明人声明上述被征收房产没有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若因该房产存在任何产权纠纷、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均由声明人负责解决,所发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声明人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世江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