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瞭望台。 (资料图片) 图片来源:《潮梅现象》
1948年5月7日《和平日报》(汕头版)
笔者曾写过一篇“有谁记得中山公园午炮声”的短文(收入《汕头埠旧事》暨南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介绍了20世纪30年代汕头埠潮海关和中山公园的钟鸣和午炮,并认为午炮起于1932年11月翟宗心市长甫接市政时的决定。近期读黄子信市长任内的《市政公报》,才知道中山公园午炮不是最早的存在!
1931年6月黄子信接任汕头市长后,发现市区各报时点报时不统一,且次数太少,遂于当年12月市政会议上由社会科长黄耀邦提出议案,试图规范全市的报时地点及次数。议案在会议上顺利通过。
议案的理由认为“市区繁荣、交通发达之今日,有赖以时间一致者……本市为南方要埠,绾毂往来,交通频繁,对于一致时间问题,似不容忽视。”议案又指出现行报时的地点只有潮海关钟与公安局瞭望台,而瞭望台上的三面报时时钟“报时迟速,全不一致,海关钟则偏于一隅”致使市民常常无所适从。
黄科长随后拟定了三项市区统一时间办法:1.原来潮海关每星期六正午十二时的午炮,七天才鸣一次,“拟函请为每日正午十二时加鸣午炮一次,如其不能,则最低限度每星期三加鸣午炮一次”;2.“令公安局将消防队瞭望台钟迅速修理完备”,以统一瞭望台三面钟的报时;3.令本市开明电灯公司于每日上午十二时放汽笛五分钟。
《市政公报》这则训令,颠覆了我的认知,原来“钟楼鸣午炮响”的午炮,最初并不是中山公园的午炮,而是潮海关自己设立的午炮!
至于市政府函请潮海关每日正午加鸣午炮一次或每星期三加鸣一次,潮海关是否接纳建议并未见后续记载。不过1932年5月黄子信市长离任,由翟俊千接任,半年后又换人由翟宗心接任市长。翟宗心市长接任后决定在中山公园设立午炮,说明之前黄市长的“训令”及“函请”或未能尽意,至少仍未能解决市区的报时问题。
文章至此本已完成,忽又见1948年5月7日《和平日报》(汕头版)刊载了一则“十日开始,汽笛长鸣”的新闻,称“本市时间划一,历未有正确标准,对于社交集会,殊多阻碍。市府日前便统一时计,尝定于每晚9时由开明电灯公司用闪鸣为号。现据该公司呈报,因一次闪电,对电机有绝大损失。顷经另行决定,自十日起,每晚9时改由瞭望台放汽笛一长声,使市民得依时校正时刻。”
从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划一时间”这件现在早已不是问题的问题,却一直困扰着汕头市民几十年。
■ 曾旭波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