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叶虎向汕头市长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星湖豪景花园3幢2002房车位(负一层车位244号),不慎遗失收款收据1张,号码列:0123710,现声明以上收款收据作废,如有异议,请于15日内向汕头市长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书面异议。 声明人:叶虎 2024年10月12日
本人叶虎向汕头市长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星湖豪景花园3幢2002房车位(负一层车位244号),不慎遗失收款收据1张,号码列:0123710,现声明以上收款收据作废,如有异议,请于15日内向汕头市长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书面异议。
声明人:叶虎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