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事业具有悠久的历史,发挥着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市检察院将档案管理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顺应档案工作信息化大潮大势,不断完善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大力推动档案信息化建设,为市检察院档案管理工作提质升级插上了翅膀,以档案工作信息化助推档案工作现代化。
档案工作现代化以信息化为核心驱动力,以信息化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当前,数据、信息和知识已经成为新生产要素,信息技术也已经深刻影响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档案中蕴含着大量有价值的数据、信息和资料,在信息技术的加持下更能发挥新的时代价值。以档案资源为根本,以信息技术为引擎,以档案管理系统为载体的机关信息资源中心正在形成,档案工作服务保障机关业务工作的能力不断加强。近年来,市检察院充分认识档案信息化是引领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推动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力量,以落实《档案法》要求为契机,依托“数字检察”建设,将档案信息化纳入全院信息化发展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2018年,市检察院正式启动档案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对传统载体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加工,稳步推进存量数字化工作,为档案信息化建设奠定坚实根基。
市检察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不断提升档案信息化服务水平,助推档案工作现代化。以信息化推动档案服务利用方式现代化。进行信息化建设之后,档案的利用服务模式由传统的原件查阅摘抄转化为电子档案查阅利用,不仅方便了用户使用,也提升了利用效率,保障了档案实体的安全。市检察院建成档案信息资源管理系统,实现电子档案查阅下载打印,使各部门利用档案更加便捷,有效提升了检察档案服务保障检察中心工作的效能。另外,对于年代久远的历史档案,信息化等于为其提供了二次生命,使得档案内容通过信息化复制而“不死不灭”。
信息化建设是一个体系工程,融合了档案信息资源管理系统、服务器、客户端、网络等硬软件设备设施,使得档案从产生到整理再到利用销毁各个环节全生命周期都依托现代化的信息技术,也释放出高效率、海量数据以及精准规范等效能。自2018年档案数字化工作启动以来,市检察院累计完成数万余卷(件)诉讼档案和文书档案扫描,较好完成库存档案数字化。以信息化推动档案资源形成方式现代化。各个业务、办公软件都逐步嵌入了归档功能模块,自动产生数据自动打包归档数据,使得档案资源的源头从实体转向电子,手工转向自动,延时转向即时。
信息化建设是档案工作现代化的前进方向。市检察院将不断开创检察档案信息化工作新局面。一是推动增量档案电子化。在存量档案资源数字化的基础上,为了更好地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下一步必须着力实现增量档案资源电子化,推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办公系统自动生成符合归档要求的电子档案、元数据等,档案管理系统互联互通自动归档。二是探索建立数字档案室。数字档案馆建设是档案信息化建设中亟需强化的重要节点。数字档案室是信息化条件下档案室的“升级版”,是管理机关档案信息、联结机关办公自动化与数字档案馆建设的关键一环。三是建设检察信息资源中心。在数字档案室建设的基础上,档案资源呈现“数字”化的特征。数字档案室以统一的数字形式存储各种信息,包括文本、图像、声音、视频等,压缩了存储空间,改进了组织形式。信息记录形式的“数字”化,是数字档案室的基本特征。档案信息传递呈现网络化的特征,数字档案室依附于网络而存在,通过不同类型的网络实现档案收集、管理和移交,用户不必亲自“登门造访”,就可以利用所需的信息,从而加快信息交流与反馈的速度。与此同时,档案利用呈现知识化的特征,数字档案室将文书、照片、录音、录像等各类信息载体与信息来源在知识单元的基础上有机组织并链接起来,以动态分布的方式为用户提供服务,实现由档案的提供向知识的提供转变。
市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新修订的《档案法》和“十四五”全国、广东省和汕头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不断开创检察档案信息化工作新局面,不断以档案工作信息化助推档案工作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