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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声 明

日期: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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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国内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人杨德强(公民身份证号码:440502195904180812)、杨明金(公民身份证号码:440502196203100810)系被继承人杨木淮之子。被继承人杨木淮于2013年3月20日死亡,其配偶朱秀玉也于2021年5月6日死亡,被继承人杨木淮与其配偶朱秀玉生前共生育杨德强、杨明金、杨淑卿、杨淑琴、杨淑华、杨淑英共6人。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设立遗嘱,其位于福建巷29号全座及福建巷28号南侧(福建巷29号为混合、贝灰结构,叠合面积57.03m^2;福建巷28号南侧为贝灰结构,面积7.95m^2)房屋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该房产自建成后至今未办理产权确权登记手续,现该房产已被纳入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现就办理征收补偿手续及继承的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继承人杨淑卿、杨淑琴、杨淑华、杨淑英一致确认同意放弃对该房产的继承份额,由声明人杨德强、杨明金共同继承,并办理房屋征收补偿手续及领取征收补偿款。

  二、若对该房产产权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办公室(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北海旁路5号)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声明人将按有关规定与征收办公室办理征收补偿手续。

  三、声明人承诺上述被征收房产没有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和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若因该房产存在任何产权纠纷、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等,均由声明人负责理楚,所发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声明人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德强 杨明金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