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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声 明

日期: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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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人张木德(身份证号码:440504196002080414)、声明人张木亮(身份证号码:440504196210030411)系位于汕头市中山路389号(汕头市中山路59号04房)的房屋实际权利人。该房屋原系权属人谢允廷自置有上盖平房一间,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八日转让给受让人许志安所有,受让人许志安于一九八七年元月拾日将该房屋置换给声明人张木德、张木亮及张木龙所有,张木龙与声明人张木亮于一九九八年十月十六日签订房产转让书,将其对该房屋的权属份额即三分之一产权转让给声明人张木亮。现该房屋为声明人张木德和张木亮共同所有。该房屋因历史原因至今尚未办理产权确权登记手续。现该房屋被纳入汕头市金平区粤东城际铁路项目大华段征地拆迁范围内,声明人就办理征拆补偿手续的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若对上述房屋产权有异议者,请于声明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金平区粤东城际铁路项目大华段征地拆迁工作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声明人将按有关规定与大华段征拆办公室办理征拆补偿手续。声明人声明上述房产没有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和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若因上述房产权属存在任何产权、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声明人完全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木德 张木亮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