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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声明

日期: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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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本地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人陈涛(身份证号码:440509198603263612)系被继承人苏岳珍之孙。被继人苏岳珍于1993年10月28日死亡,其配偶陈修发已于1979年3月9日死亡。被继承人苏岳珍与其配偶陈修发生前共生育陈文耀(2004年3月10日死亡;配偶:苏妙君;子:陈伟斌、陈伟丹、陈伟佳)、陈文卿、陈文贵、陈文丰(2011年6月9日死亡;配偶:林文英;子:陈楷、陈涛)、陈文喜(失联)、陈文辉(失联)、陈文明(已于2013年3月16日死亡,其继承人失联)共7人。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设立遗嘱,其位于汕头市同福里32号西(局部2层,贝灰结构,叠合面积26.8平方米)房屋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因该房产自建成后一直没有办理产权确权登记手续,该房产已被纳入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现就办理征收补偿手续及继承的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继承人陈文卿、陈文贵和转继承人苏妙君、陈伟斌、陈伟丹、陈伟佳、林文英、陈楷一致确认同意放弃对该房屋的继承份额,由继承人陈涛继承并按规定办理房屋征收补偿手续及领取征收补偿款。

  二、因继承人陈文喜、陈文辉已失联,继承人陈文明已死亡,对继承人陈文喜、陈文辉、陈文明的继承份额由声明人代管,今后在与继承人陈文喜、陈文辉、陈文明或其转继承人取得联系后归还。

  三、若对该房产产权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办公室(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北海旁路5号)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声明人将按有关规定与征收办公室办理征收补偿手续。

  四、声明人承诺上述被征收房产没有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若因该房产存在任何产权纠纷、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等,均由声明人负责理楚,所发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声明人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涛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