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所属已出清“僵尸企业”的部分登记在册人员因长期处于失联状态,且未在有关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我司理顺双方法律关系及办理个人档案迁移手续,原汕头经济特区南泽实业发展总公司职工陈惠贤、严少娟自登报之日起视为自动终止与原企业的一切关系,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后果由失联人员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汕头经济特区南峰(集团)公司 2024年6月21日
我司所属已出清“僵尸企业”的部分登记在册人员因长期处于失联状态,且未在有关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我司理顺双方法律关系及办理个人档案迁移手续,原汕头经济特区南泽实业发展总公司职工陈惠贤、严少娟自登报之日起视为自动终止与原企业的一切关系,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后果由失联人员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汕头经济特区南峰(集团)公司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