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所属已注销“僵尸企业”的部分登记在册人员因长期处于失联状态,且未在有关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我司理顺双方法律关系及办理个人档案迁移手续,自登报之日起视为自动终止与原企业的一切关系,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后果由失联人员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广东省汕头经济特区对外商业(集团)公司
2024年6月21日
附名单:
1、原汕头市百润贸易公司 吴斌
2、原广东省汕头经济特区对外商业(集团)物资进出口公司 林雄、曾继文、苏艺
3、原广东省汕头经济特区对外商业(集团)轻化公司 郑立新、王儿生、钟坚
4、原汕头经济特区烟草物资公司 纪洪、姚燕华
5、原汕头经济特区对外商业总公司 梁浩毅、姚志强、林伟明、林斌、方宏伟
6、原汕头保税区商通贸易公司 林青
7、原汕头保税区商发贸易公司 刘利利、曾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