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蓓向汕头粤海物业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粤海大厦2704号,不慎遗失《汕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号码列:第2704号及收款收据2张,号码列:0002168、0002176,现声明以上购房合同及收款收据作废,如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15天内向汕头粤海物业开发有限公司提出。 声明人:曾蓓 2024年6月13日
曾蓓向汕头粤海物业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粤海大厦2704号,不慎遗失《汕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号码列:第2704号及收款收据2张,号码列:0002168、0002176,现声明以上购房合同及收款收据作废,如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15天内向汕头粤海物业开发有限公司提出。
声明人:曾蓓
2024年6月13日